长春骨结核已经纳入大病医保,最高报销32万
2014-05-26 10:36:59    浏览次数:
从长春市传染病医院获悉,2013年,我省已加大对流动人口、在校学生、偏远农村农民等特殊人群和弱势人群的结核防治力度,并对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实行免费治疗。2014年,在原有基础上又扩大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补偿
    从长春市传染病医院获悉,2013年,我省已加大对流动人口、在校学生、偏远农村农民等特殊人群和弱势人群的结核防治力度,并对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实行免费治疗。2014年,在原有基础上又扩大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补偿病种,将结核性脑膜炎等20种疾病纳入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补偿范围。也就是说,在一个年度内,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。居民患耐多药肺结核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花销超6万元,就启动大额补偿10万元,最高可报销16万元,学生、儿童最高可报销20万元,职工医保最高可报销32万元。

  此外,2014年,骨结核住院非手术治疗和结核性脑膜炎住院治疗,被纳入长春市医保低自付大病补助管理,长春市传染病医院被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。患者每次住院治疗不受当前医保目录限制,所有医疗费用按打包付费的原则结算,患者每次住院只需承担低额固定费用(起付线),个人无需再承担其他治疗费用。具体管理办法为:骨结核住院非手术治疗总费用27000元,其中职工个人承担1000元、居民个人承担1300元、学生个人承担100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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